审计委员会

本公司于一0二年三月设置审计委员会,审计委员会应履行下列职权,并将所提建议提交董事会讨论。

  1. 依证交法第十四条之一规定订定或修正内部控制制度。
  2. 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。
  3. 依证交法第三十六条之一规定订定或修正取得或处分资产、从事衍生性商品交易、资金贷与他人、为他人背书或提供。
  4. 保证之重大财务业务行为之处理程序。
  5.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关系之事项。
  6. 重大之资产或衍生性商品交易。
  7. 重大之资金贷与、背书或提供保证。
  8. 募集、发行或私募具有股权性质之有价证券。
  9. 签证会计师之委任、解任或报酬。
  10. 财务、会计或内部稽核主管之任免。
  11. 年度财务报告及半年度财务报告。
  12. 其他公司或主管机关规定之重大事项。

委员会成员简介

职称名称学/经历
召集人蘇裕惠 国立台湾大学商学研究所博士
东吴会计系教授
台大会计系兼任教授
中华会计教育学会理事
委员 文妙心 前花旗银行金融市场暨证券服务事业群副总裁
委员 詹心怡 艾姆勒车电(股)公司独立董事
煌辉生技(股)公司董事长
君姸(股)公司董事长
建联投资(股)公司董事长
硕人俪心(股)公司董事长
伟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
建兴资讯(股)公司董事
台湾本立社会事业(股)公司董事
委员 Tu, Huang-Hsu泛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