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计委员会

本公司于一0二年三月设置审计委员会,审计委员会应履行下列职权,并将所提建议提交董事会讨论。

  1. 依证交法第十四条之一规定订定或修正内部控制制度。
  2. 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。
  3. 依证交法第三十六条之一规定订定或修正取得或处分资产、从事衍生性商品交易、资金贷与他人、为他人背书或提供。
  4. 保证之重大财务业务行为之处理程序。
  5.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关系之事项。
  6. 重大之资产或衍生性商品交易。
  7. 重大之资金贷与、背书或提供保证。
  8. 募集、发行或私募具有股权性质之有价证券。
  9. 签证会计师之委任、解任或报酬。
  10. 财务、会计或内部稽核主管之任免。
  11. 年度财务报告及半年度财务报告。
  12. 其他公司或主管机关规定之重大事项。

委员会成员简介

职称名称学/经历
召集人Chan, Hsin-I
干杯株式会社独立董事
皇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
君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
建联董事长
投资有限公司
硕人立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
维瀚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
联兴董事
信息(股份)股份有限公司
台湾本利社会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
委员 文妙馨前花旗银行金融市场暨证券服务事业群副总裁
委员 刘水恩苏州大学会计学硕士
中兴大学会计学学士

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前董事、首席运营官、执业注册会计师

Mercuries Data Systems 独立董事

亚历山大海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

太鲁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察人

委员 邵建华中兴大学工商管理硕士

采盈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

卡斯威尔公司独立董事

系微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